宁都县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等设备搬迁工程咨询公告
宁都县人民医院1.5T核磁共振等设备搬迁工程咨询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将影像科1.5T核磁共振等设备搬迁工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咨询,具体事宜公示如下:
一、咨询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optima680CT | 1 | 1.提供设备搬迁机房图纸。 2.包含人员差旅费,拆机和装机所涉及的运输及其费用和所有保险事宜。 3.设备搬迁至新场地后需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4.核磁共振及CT搬迁需由合法渠道获得高级诊断密钥,以便设备搬迁至新产地后的设备功能调试及搬迁后设备功能的验收。 5.为保证我院设备搬迁过程中如出现零配件损坏的情况,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具备有核磁共振、CT等大型设备厂家的原厂零配件供应渠道,且如搬迁过程中设备零配件损坏,需2天内提供所需要更换的零配件,且配件需通过设备制造厂商的认证。 6.另配一台一拖五中央空调,需满足设备使用要求,包含安装等所有费用。 | |
2 | GE SIGNA 1.5T 核磁共振 | 1 | ||
3 | GE D6000 DR | 1 | ||
4 | 联影 钼靶机 | 1 | ||
5 | 澳思托骨密度仪 | 1 |
二、本次咨询不确定供应商、不确定品牌,前来参加咨询会的厂商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代理人的需出具委托授权书。
3、以上项目要求分别报价,并提供详细项目清单,报价应包含所有服务、人员、技术支持、运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5、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咨询方案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资格条件;
注:以上材料应双面打印,编写目录及页码,所有页面需要加盖红色公章,并且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资料不区分正副本,一式伍份,咨询会召开时现场提供密封好的胶装咨询文件。
三、咨询会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30分,通过ndxrmyyzbb@163.com邮箱报名并填写咨询报名函上传至邮箱,咨询报名函以XXXXXXXX公司参加宁都县人民医院XXXX项目咨询会命名,响应咨询文件不得通过邮箱提交。
注:1.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邮箱报名并按要求发送咨询报名函,未报名者取消参加咨询会资格。
2.无法到达现场参加咨询会的请提前将胶装好的咨询文件密封邮寄至宁都县人民医院招标办。
3、本项目为影像科1.5T核磁共振等设备搬迁工程,请响应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成本,若有需要请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编制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和项目清单报价。
4、咨询会结束后,如果该项目咨询情况符合医院院内议价需求,根据宁都县人民医院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会结束后即对该项目进行遴选议价,符合要求参加了咨询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遴选议价。
四、咨询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分,宁都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615会议室,开会当天,请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会议地址。
五、联系方式:谢先生18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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