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防护设施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隔离防护设施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对部分训练伤防治器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现将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广大供应商可对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为谢。

一、项目名称:隔离防护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CZY-W1003

三、项目参数:

(一)交付地点:四川资阳

(二)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质保期1年

(三)预算:共25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内容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隔离防护设施采购

全自动液压升降柱(219mm直径柱体电动液压一体)

路障表面无锈蚀和机械损伤,紧固部位牢固可靠,无松动,升降灵活;阻挡主体≥800mm,升起后有效高度≥600mm升降速度≥150mm/s;阻挡主体上有明显警示标示,并具有夜间警示功能;路障阻挡能力达到GA/T1343-2016标准中B1或以上等级;在外部供电停止状态下,有备用电源或具有手动升降功能。

6

控制箱系统(500*400*200mm,可定做1拖12)

1、输入电压:AC 220V;

2、控制电压:≤DC 12V;

3、防护等级:IP54;

4、控制方式:无线遥控;

5、安装方式:立式、挂式均可;

7、应急按钮:控制柜主板上预留有紧急上升及下降按钮接口;

8、计数装置:控制柜主板上设有运行计数器,可以自行统计升降路桩的运行次数;(选配)

9、联动接口:控制柜主板上预留可扩展警示灯、门禁系统、车牌识别、地感线圈、红外感应、蓝牙、射频(RFID)、远程控制(TCP/IP)、消防、治安等联动接口;(选配)

11、控制箱尺寸:500*400*200mm;

12.一个控制箱可以控制8根升降柱;

1

标准应急电源

应急电源:在停电时,可以通过应急电源泄压使升降机下降,恢复供电后,备用电源复位

1

专用遥控器

1.一个控制箱配2个无线遥控器;

2.遥控距离30米-40米;

3.规格尺寸115*50*15mm;

4.一个遥控可以控制8个升降柱;

5.长按第一排中间按键,所有升降柱升起;

6.长按第四排中间按键,所有升降柱下降:

7.点按第一排升、停、降按键可控制第一根和第二根柱子;以此类推,可以控制第三根、第四根,直至第八根;

1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9年-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含)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含)以来任意3个月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

(五)报价方需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参加意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我部(邮箱:*********@qq.com,邮件主题:W1003+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28-********

邮箱:*********@qq.com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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