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编制初步调查报告。现将《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位置:常山县城东新区交通局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1′37.05″,北纬28°54′31.90″)位于常山县紫港街道。

项目业主:常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现状:地块内无明显的固废废水,也无垃圾堆放填埋痕迹。场地内停车场仍有车辆、集装箱、市政工程所用的大理石地砖长时间停放。场地内外港加油站建筑未拆除部分金属设施已腐蚀,加油站内地下储油罐已搬运。

二、初步调查结论

本项目共布设20个土壤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和3个地下水监测井(含1 个对照点),共送检土壤样品32件(含3件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件(含1件平行样)。

(1)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本次调查期间实际采样检测情况,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岩土层自上而下分布特征如下(S1~S17钻探深度仅为0.5m,不纳入地质特征描述中):

第一层 杂填土:黄色、稍湿,可塑,有少许颗粒,无异味无明显污染。局部分布,层厚 1.00~5.00 m。

第二层 粉质粘土:黄褐色、稍湿,密度中,无异味无明显污染。层顶埋深 1.00~5.00 m。(本次调查并未打穿该层)。

地块地下水水位埋深为0.80~1.40 m,水位高程为91.53~92.55 m,通过arcmap软件对该区域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场地地下水流向为西北往东南方向流可能性大。

(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中六价铬、VOCs、SVOCs、石油烃(C10-C40)在32件样品中均未检出。砷、汞、铜、镍、铅、锌、镉均有检出,但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 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

加油站区域土壤监测点中重金属含量相较于场地内原山林区域土壤监测点中重金属含量较高,推测是由于加油站内设备腐蚀经雨水或扩散作用使该区域内重金属偏高。

场地内土壤重金属含量相较于场地外对照点重金属含量偏高,推测是由于场地内经土石方工程后重金属含量较高的成土母质暴露出来,使调查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偏高。

(3)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

地下水监测指标中铜、镍、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六价铬、石油烃(C10-C40)、VOCs和SVOCs均未检出。

砷、汞、锌、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氮均有检出,但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规定的 III 类用水标准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RSLs),2020.5,Resident Soil to Groundwater(TR=1E-06 THQ=0.1)筛选值。

综上所述,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本次调查执行标准。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B/R类用地)开发要求。根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确定的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常山县狮子口片区 06(SZK-06)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2021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初步调查 土壤污染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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