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滨海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受托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有着优越的交通网络,施工方便。临近京津高速、海滨大道、秦滨高速、长深高速、汉蔡路、轻纺大道等重要交通要道,周围公共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本项目为先张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 300 AB 70)桩基检测项目,总桩数共576根。其中,中心渔港120根、轻纺经济区收费站112根、轻纺服务区(含东区及西区)64根、黄港收费站280根,黄港收费站位于水中。桩基检测包含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同一站点检验桩数不得少于该站点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所有站点每项试验均应检测3根。

2.2 项目地点:秦滨高速中心渔港站、黄港收费站、轻纺南收费站及轻纺服务区(含东区及西区)。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并网送电全部完成,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包括滨海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服务内容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5根桩、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15根桩、单桩水平静载试验15根桩。

2.5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近3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4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检测;

3.5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6参加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期

4.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

4.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 14 :30

4.3 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6楼会议室。

5、公告周期、报名方式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 公告周期:2024年5月 10日-2024年5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5.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3年5月13日14:30。投标人网上报名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请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将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发送招标人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联系人电话确认。

邮箱标题应注明:滨海新区秦滨高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桩基检测(投标人全称)。

招标人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的电子邮箱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通过邮件告知但不于发放招标文件。

6、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16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2-********

电子邮箱:zhy******@163.com

天津滨海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桩基检测 发电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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