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民检察院12309控告申诉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郏县人民检察院12309控告申诉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郏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L-********

2、项目名称:郏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内容:郏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平台建设,包含设备配置和更新、网络部署和上级平台对接、系统安装部署和调测等。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8、工期:1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只针对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8时00分。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诚朴路与黄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临街商铺三楼。

3、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内容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郏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郏县凤翔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田主任

电 话:0375-*******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远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12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1号新纪元酒店五楼520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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