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恰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恰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4-056

项目名称:乌恰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2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特种门25套,紫外线消毒设备6套,无菌设备8套,吊顶天棚450平方米,多孔砖墙18立方米,墙面一般抹灰468平方米,抹灰面油漆2450平方米,塑料板楼地面450平方米,玻璃隔断35.2平方米,矮柜2个,热水器、开水炉1台,空调器2台,洗涤盆5组,大便器3组,医疗专用灯51套,照明开关50个,插座50个,配管2250米,配线4500米,监控摄像设备2台,视频控制设备1台,外装饰吊篮482平方米,垂直运输450平方米,门窗拆除25套,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450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参数及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本单位在职人员)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企业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6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人民医院

地 址:克州阿图什市乌恰县

联系方式:157*****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团结路盐厂家属院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

标签: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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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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