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昌盛镇南岗村鲜食玉米加工厂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000G
24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冈县昌盛镇南岗村鲜食玉米加工厂项目已由青冈县人民政府以《青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批复》青政函〔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冈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中正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昌盛镇南岗村鲜食玉米加工厂项目
2.2建设地点:青冈县昌盛镇
2.3建设规模:建设粘玉米加工车间 1241.98 平方米,冷藏库 1420.49平方米,速冻间 306.48平方米,消防泵房水箱间 600.41平方米,附属及设备间 377.78 平方米。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
********.34 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6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30日,共计209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或兼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需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6时00分至2024年5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 9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其他注意事项: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具体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监 督单位: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5-
******* 招 标 人:青冈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青冈县老政府办公楼312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55-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正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
********、
133*****414 2024年5月10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