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系统大修等2个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给水系统大修等2个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kV佛山站、汾江站给水系统大修等2个项目施工招标(第二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佛供电财【2015】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修理技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佛山市
2、建设规模:220kV佛山站、汾江站给水系统大修等2个项目施工招标。具体详见附件1:项目列表。
3、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4、招标范围:对220kV佛山站、汾江站给水系统大修等2个项目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证书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3)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4)申请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报名申请表,关联企业声明(原件各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桂城南三路7号11楼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九、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姜敬兰,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项目列表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1 | 030600MS******** | 220kV佛山站、汾江站给水系统大修 | 37.00 |
2 | 030600MS******** | 110kV贺丰站等20个变电站主变端子箱防水防潮设施修理 | 25.00 |
合计 | 62.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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