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电子卖场竞价公告
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电子卖场竞价公告
株洲市三医院
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
电子卖场竞价公告
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电子卖场竞价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活动。
项目名称: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5号楼及食堂室外污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竞价
采购预算金额: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竞价上限******.91元,工期60天。
本工程付款方式:完成工程后接受第三方审计公司按实际工程量出具审计报告结算后付清款项。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报名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持有效资格证件。
2.2参加竞价的公司须联系后勤科科长李元霸(联系电话:152*****678)、监审科科长曾雅丽(联系电话:181*****606)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踏勘确认表,来现场勘察公司须一并出具相关资质证件及报价清单(参与竞价的单位报价清单要我院上传的清单明细一致,须单独密封包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竞价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4日
竞价地点:株洲市政采云平台。
四、联系方式:
监审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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