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网上询比公告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网上询比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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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广告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69,895.00 | 1(批) | ¥69,895.00 |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1、验收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在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时保持100%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无偿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到达现场服务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双方签字确认,服务在符合要求且采购人无异议后,才作为最终验收结果。
(3)按采购文件规定、制作图纸、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需在限时内重新制作,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款。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综合报价+分项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税费、设计费、制作费、培训费、特殊工具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费、安装费(含撤除)、清洁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错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不制作实物的画面设计,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内容完成服务,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清单,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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