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公路K2+280左侧白坪社区四组公路恢复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采购公告
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公路K2+280左侧白坪社区四组公路恢复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公路K2+280左侧白坪社区四组公路恢复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委托人名称:龙山县国道三五三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无
采购项目编码:******MA4LB1WBX**********
项目规模:******.0
服务类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服务金额:*****.0
金额说明:无
服务内容:一、建设地点及规模 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鄂界)公路K2+280左侧白坪社区四组公路恢复工程位于龙山县兴隆街道白坪社区四组,道路全长162米。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Ⅱ类,路基宽5米,路面宽度4米。施工图预算总金额为29.958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25.9195万元。 二、付款方式:合同总价包干(含税):1、中选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现场调研费、评审费、税费等所有完成报告审批的一切费用。2、项目编制过程中,由于政策相关要求或者项目需要,导致项目名称改变,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三、中选单位服务内容:1、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书,编制成果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主管部门相关要求。2、协助委托方完成报告报批,跟踪审批进度,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确保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审批。 四、付款时间:在完成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审批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中选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2个月内通过报告审批。 六、中选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且能在龙山县立即开展工作,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资质要求:1、参选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参选单位近两年内在湘西州范围内具有一次及以上工作业绩。 3、不符合上述条件切勿报名,中选后若条件不符合或者无法履行合同按时完成任务,我公司将上报主管部门将其纳入黑名单。
选取中介方式:竞价选取
截止报名时间:2024-05-13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2024-05-14 09:15:00
咨询电话:185*****907
监督电话: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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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报价及来源地址:******MA4LB1WBX**********" target="_blank">http://zwfw-new.hunan.gov.cn/hn-zjcs-qt/purchaseNotice/view/******MA4LB1W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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