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碳四阻聚剂年度框架5年公开招标二标包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碳四阻聚剂年度框架5年公开招标二标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碳四阻聚剂年度框架(5年)公开招标(二标包)】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范围:

标包一:乙烯一部碳四阻聚剂用于控制脱丁烷塔系统的结焦,要求使用期间脱丁烷塔塔压差稳定在28~30kPa,脱丁烷塔系统满足连续稳定运行5年以上,外送混合碳四中过氧化物含量小于1ppm,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碳四阻聚剂满足技术参数和现场使用要求;年用量约43吨,因该剂影响装置长周期运行,按照五年采购框架执行,五年用量约215吨(实际数量由投标人自行核算、提供)。

标包二:乙烯二部混合碳四阻聚剂用于22万吨/年乙烯装置脱丁烷塔系统,减少系统中过氧化物量,有效地抑制结垢,要求外送混合碳四中过氧化物含量小于1 ppm,不会造成混合碳四储罐产生聚合物,保证脱丁烷塔正常运行。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混合碳四阻聚剂满足技术参数和现场使用要求;年用量约15吨,因该剂影响装置长周期运行,按照五年采购框架执行,五年用量约75吨(实际数量由投标人自行核算、提供)。

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配送中心总库;

3、标包一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次交货期以买方订单通知时间为准,后期合同履行供货时间由卖方根据买方现有库存量及使用需求量发货;若中标供应商产品在招标方未使用过,需要执行新剂试用程序,首批到货15吨,按照招标方订单要求到货。

4、标包二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首次交货期以买方订单通知时间为准,后期合同履行供货时间由卖方根据买方现有库存量及使用需求量发货;若中标供应商产品在招标方未使用过,需要执行新剂试用程序,首批到货3吨,按照招标方订单要求到货。

5、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6、履约保证金:/万元;

7、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 投标有效期 90 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当是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制造商;

投标人应当提供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供应商类型”中载明的信息应当为“制造商”(上述两个要素的判断时间节点均为开标当日)。

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标包一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标的物在单套规模超过60万吨/年蒸汽裂解乙烯装置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连续应用4年及以上的使用业绩(不含试用业绩),并出具用户使用业绩证明。

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与标的物相同型号的国内用户使用业绩证明),涉及装置名称、规模,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使用单位章,同时提供与业绩证明相对应的采购合同及与合同对应的发票,每年度提供的发票中供货数量总和不少于30吨),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明确标的物物料描述及具体规格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标包二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 提供至少1份标的物在蒸汽裂解乙烯装置连续应用≥1年的使用业绩(不含试用业绩),并出具用户业绩证明、与业绩证明相应的合同及至少一张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可隐去价格)。

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与标的物相同型号的产品),涉及装置名称、规模,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用户单位章),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6、其他要求

标包一:

(1)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有效备案的企业标准(包括企业标准在所备案网站上的备案截图),响应技术规格书(性能保证)*(1)技术参数要求

(2)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碳四阻聚剂不会在存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结晶物,产品结晶点<-35℃。

(3)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单或书面检测报告。

(4)产品VOC检测:碳四阻聚剂中VOCs物质质量占比小于10%,无异味,要求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单或书面检测报告。

(5)使用碳四阻聚剂期间,脱丁烷塔压差稳定在28~32kPa,脱丁烷塔系统满足连续稳定运行5年以上,脱丁烷系统再沸器切换周期必须大于等于12个月。

(6)使用碳四阻聚剂期间,外送混合碳四中过氧化物含量小于1ppm。

(7)碳四阻聚剂不与碳三阻聚剂发生反应。

(8)碳四阻聚剂的最大注入量小于6kg/h。

(2)、(5)、(6)、(7)、(8)须投标人进行书面承诺响应,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标包二:

(1)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有效备案的企业标准(包括企业标准在所备案网站上的备案截图),响应技术规格书(性能保证)*(1)技术参数要求;

(2)要求混合碳四阻聚剂中不含氯,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单或书面检测报告。

(3)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混合碳四阻聚剂不会在存储和运输的过程中出现结晶物,满足招标方冬季气温低于-35℃使用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单或书面检测报告。

(4)产品VOCs检测:碳四阻聚剂中VOCs物质质量占比小于10%,无异味,要求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单或书面检测报告。

(5)使用混合碳四阻聚剂期间,保证外送混合碳四中过氧化物含量小于1 ppm,不会造成混合碳四储罐产生聚合物。

(6)脱丁烷塔使用期间再沸器运行12个月以上。

(7)混合碳四阻聚剂的单泵单点注入量不大于1.5L/h。

(3)、(5)、(6)、(7)须投标人进行书面承诺响应,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 月10日21时至2024 年5月16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保证金的缴纳,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转电子招标平台。

④投标人有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请于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联系项目负责人(具体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

2、招标文件(标包)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3、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若项目负责人员无故推诿、拒绝接收异议书,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招标管理人员联系人:李晓明,电话:0992-*******,邮箱:lxm_dsz@petrochina.com.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但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或者专门标注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位置,投标人必须“签字”或者“盖章”,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5 月23 日9 时45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必须开标现场提出,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标包一:4万元, 标包二: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其他:

1、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①.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②.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③.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①.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②.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0-*******

*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xjfgs.com:9090/ba(后文简称辅助系统)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大楼7楼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刘世泽

电 话:0992-*******

电子邮箱:liushize@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4年5月8日


U-KEY 工作提示.docx
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pdf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克拉玛依,0990-

标签: 碳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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