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用品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用品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用品制作项目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用品制作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项目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比选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符合比选人和行业要求
比选内容: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用品制作服务
最高限价:参照市场相关规定收费,填报折扣系数。比选人所填报折扣系数以百分数形式体现(如96%、91.5%、85%、80.25%……)且不得高于100%。同时结算金额也不能超过财政审计的金额,如超出中选人应做调整以财政审计金额为准。
比选有效期:60日历天(从比选截止之日算起)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申请人禁止参加比选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比选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二期2号楼203室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同比选时间):2024年5月16日15时00分
2、比选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世纪城二期2号楼203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佳运0314-*******
代理机构:河北德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广山0314-*******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标签: 宣传用品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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