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中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宁海平台应用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分中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宁海平台应用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宁海平台应用系统开发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HZFCG-D*******
四、采购项目内容: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宁海平台应用系统开发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单一来源采购理由:根据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金〔2014〕51号)、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建办发〔2016〕83号)以及宁波市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分中心信息系统接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加快全市联网,各分中心应当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接入工作。
由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宁波市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于2015年11月10日通过建设部组织的“双贯标”专家验收。
该系统在需求、设计阶段已充分考虑产品的扩展性、前瞻性,核心业务对于关键的政策变化要素采用参数化设计,财务核算支持分帐套各分中心独立核算及市本级统一核算两种方式,并且根据建设部的基础数据标准,建立规范的数据体系,为宁波市分中心业务系统统一、数据集中打下了基础。
宁波全大市整体系统采用B/S/S三层结构,服务器建设在宁波市中心机房,各分中心共用该服务器并用交换机与之对接,分中心只有浏览器进行系统操作。
综上考虑,为确保宁海平台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并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成功、高效对接,按时完成部、省、市要求,进一步提高宁海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克服时间紧等因素,“应用系统开发”委托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九、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1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 ********。如果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6年6月1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14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海分中心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50弄8号
联系人:史成钢
联系电话:139*****599
集中采购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6楼
联系人:徐倩倩
联系电话:****-******** 传真:****-********
本公告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4日
?
标签: 开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