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小金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小金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小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拟定了小金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本项目征地实施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新规定,从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阿坝州小金县两河口镇虹光村、两河村、八角镇桥头村、抚边乡营门村;拟征收集体土地1.2517公顷,其中1.拟征收两河口镇虹光村集体土地0.522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集体农用地0.5222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73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2.拟征收两河口镇两河村集体土地0.134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集体农用地0.1349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3.拟征收八角镇桥头村集体土地0.391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集体农用地0.3916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86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4.拟征收抚边乡营门村集体土地0.20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集体农用地0.203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273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设施用地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要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40%:60%(Ⅰ区片综合地价为*****元/亩,Ⅱ区片综合地价为*****元/亩)。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地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及有关规定标准,以实际损毁的面积测算。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涉及安置农业人口8人。

五、听证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小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补偿安置登记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小金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登记,请相互转告。

七、补偿安置协议签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公告发布期满后,由小金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实施单位,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小金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用地 方案 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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