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中卫压气站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银川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中卫压气站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和《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随着中卫压气站西一线、西二线、西三线、中贵线、中卫二站及三座清管站等区域相继投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宁夏中卫市消防支队将中卫压气站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按照宁夏地方标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每年对中卫压气站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银川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中卫压气站消防安全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施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司《安全监督管理程序》、《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与评估规范》(DB61/T92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2018年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2004等规范和相关要求,对中卫压气站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出具相应安全评估报告并备案,为迎接地方消防部门各级安全检查提供合规性资料。计划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三、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2 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满足应急【2019】88号文件关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所具备的条件。具有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网站查询截图)。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2.4 信誉要求 2.4.1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4.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4.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消防安全评估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资质。检测人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王朋云
联系电话: 158*****093
邮箱:wangpy03@pipechina.com.cn

,银川,中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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