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时间:2024年 05 月 11日至2024年 05 月 16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2.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联系方式:155*****388;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5-24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TF5-1

项目名称: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智能云柜收转系统24小时自助服务软件系统、智能诉状生成系统、便民自主打印机;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诉讼材料流转提速增效,用与当事人律师向法官提交诉讼材料或者法官向当事人、律师送达法律文书,为当事人提供贴心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智能诉状生成系统省时省力省钱解决当事人不会写诉状的烦恼问题及类案检索以便当事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对比,还解决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便民自主打印为群众个人隐私保护,避免文档被其他人查看或泄露,可以现场打印文件无需等待、预约或排队以便提高群众的办事情效率节约时间,实现从现场办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群众打官司可以一次不用跑。立案、缴费、保全、鉴定等事务100%全程网办,半数以上案件做到“网上立、自助立”,实现诉讼服务全年无休24小时“不打烊”。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商务服务

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

******.00

标包1(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商务服务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_标包11项

详见采购文件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镇安县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 2024年05月16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时间:2024年 05 月 11日至2024年 05 月 16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2.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联系方式:155*****388;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5-24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155*****388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青槐月亮湾政法小区

联系方式:09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1幢*****

联系方式:155*****388或029-********转8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曌

联系方式:155*****388或029-********转802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10日

标签: 智慧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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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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