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粮米等自营餐饮物料采购和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粮米等自营餐饮物料采购和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委托,由招标组织实施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就招标人所需的2024年自营餐饮物料采购和配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2024年粮米等自营餐饮物料采购和配送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110

3、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的对物料进行管控并且丰富服务区餐饮经营业态和品类,不断丰富出行司乘人员餐饮消费需求,现对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所属自营餐饮门店物料包含但不限于粗粮、米、油、面粉、饮品类、食用菌菇类、大豆制品类、面包类、副食调味品类以及干货类等常用食材物料的采购和配送进行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预算金额约为4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包号

招标范围

中标人配送物料时间

包括但不限于粗粮、米、油、面粉、饮品类、食用菌菇类、大豆制品类、面包类、副食调味品类以及干货类等常用食材物料的采购和配送

每周配送一次

备注: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和配送物料种类、规格和数量,中标人和招标人到时候按照招标人实际采购和配送物料种类、规格和数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物料种类、规格和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且继续履行其原有的一切承诺。中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0%,投标报价区间为50.00%(含)~100.00%(含),折扣率投标报价应在上述投标报价区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折扣率固定不变。

4.3 中标人中标后,根据折扣率中标价计算出的结算单价与招标人的各个自营餐饮门店签订合同并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和完成本项目。

4.3.1 结算单价的计算公式为物料价格×折扣率中标价。物料价格计算公式为物料采购价格+其他费用。

4.3.2 物料采购价格参照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福建省价格监测中心(福建民生价格信息网)公示的价格表中的价格,如无法查询到物料价格的,可以参照福州各大超市如山姆超市、麦德龙超市、朴朴超市、永辉超市或食品行业的同一时期同种类或类似种类和市场变化情况与招标人协商确定物料价格。

4.3.3 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物料从投标人卸货地点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装卸、押运、搬运、包装、保险、运输、通行、过路费等一切与配送有关工作。

4.3.4 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因物料退换货补货或质量问题或残损短缺或有关政府部门查处造成的损失费、律师费、评估费、诉讼费、鉴定费、各种税费、物料包装费、保险、物料仓储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使用及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

4.5 交货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连江、桂湖、洋里、关东、长乐、梧桐、平潭、罗源、透堡、青云山、上街、竹岐、白樟服务区和招标人指定的其他服务区。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应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110),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al@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351*****001**********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http:///)和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218.85.66.147:*****/)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桂湖服务区A区2层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84*****0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36*****298

电子信箱:fzgsglzbdl_al@163.com

标签: 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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