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工可阶段船舶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工可阶段船舶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工可阶段

三、项目(采购)概况:

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位于新规划的防城港企沙南港区,三牙航道东侧、柳钢钢铁基地南侧海域。工程拟新建1个30万吨级卸船泊位,6个5000吨级装船泊位,及其配套堆场、道路、辅建区。水工建筑物包括码头、引桥、引堤、护岸。本次采购对该项目工可阶段的工程地质钻探劳务分包进行询价。本次采购对该项目工可阶段的船舶租赁服务进行询价。

四、.采购内容:

船舶租赁服务:提供符合甲方钻探施工要求的船舶及交通船舶,要求提供两艘船只。

五、工期:

工期约20天,具体以实际工作天数为准。工期内,乙方需服从甲方工作需要的一切调度。

六、上控价:

1.上控单价:投标单价超过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元整/天/艘(¥3750.00元/天/艘)的为无效报价。

2.上控总价:投标总报价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00元)的为无效报价。

3.所报的单价为包含乙方履行完毕本次采购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加油费、故障维修费等费用。单价在合同期内不因各种因素而调整。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船只数量及天数结算。

七、报名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内容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和询价文件的获取:

1.自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18:00,(时间待定),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请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上附联系方式及邮箱),有效营业执照,到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3号宁泰新港湾大厦5楼513室。联系人:黄工,183*****812,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询价文件。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和报价书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8时00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3号宁泰新港湾大厦5楼513室,收件人:黄工,183*****812,邮寄或送达均可。

2.逾期送达的、邮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内。

十、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低价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时,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bbwport.com:8090/default/foreground/index.do)上发布。

十二、如有质疑:

联系部门: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岩土勘察设计院,联系方式:黄工,183*****812

十三、如有投诉:

联系部门:广西北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联系方式:晏工,187*****614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船舶租赁 码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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