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镇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北海镇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北海镇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北海镇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保山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腾冲市第一季度校园安全联席会议精神,全力遏制学生溺亡和交通安全事件发生,结合北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推动各村(社区)和站所(部门)加强水域和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管理措施,深化“1530”学校安全教育和“*****”常态化检查机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从源头上降低中小学生溺水和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管理体系,坚决遏制学生溺水和交通安全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2024年全镇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教育、水务的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中心学校、水务站、交管站等站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镇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宣传办

通过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暴力伤害、防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片、警示片、宣传片,多渠道向社会宣传,暑期、节假日和周末增加宣传频次,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派出所

整合力量,加强对危险水域、危险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会同交管站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肃查处非法“校车”,无营运资质的“黑车”和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时超载、超速、酒驾及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三)中心学校

统筹安排、协调推动防范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协

调村(社区)、站所(部门)、学校防范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进行督促检查;借鉴典型做法、工作亮点,积极探索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新举措、新机制、新模式,探索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联动机制;适时对各校园有关人员开展培训;邀请有关单位进校宣讲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常识;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配合对发生中小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学校开展专项督查,适时通报事故调查和问责结果。

(四)劳保所

督促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

(五)项目办

对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住宅区、建筑施工现场、公园水体和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完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巡检巡查。加强对公园、内河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和救生杆(圈),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六)交管站

加强对水上交通运输、码头的监管,会同派出所严肃查处非法“校车”、校门口“黑车”,加强对校园“直通车”的监管。

(七)农科站

全面加强农业生产区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救生杆(圈),督促指导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禁止未成年学生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

(八)水务站

全覆盖、无死角、“地毯式”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危险水域警示提示标识、防护设施和救生杆(圈),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村(社区)、村民小组的水域管理责任表,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现水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九)文化站

在旅游景区景点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和救生杆(圈),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或救生员。

(十)林业站

督促自然保护区巡护员在日常巡护时,发现保护区内水库、坝塘、湖泊等重点水域有游泳、钓鱼、玩耍的学生时,立即劝退并通报派出所、中心学校等。

(十一)团委

通过学校团组织、加大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多形式加强对农村儿童青少年、家长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

(十二)妇联

依托村(社区)村民小组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

(十三)学校

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周至少全覆盖排查1次校内安全隐患,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对校内有溺水隐患的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标识,加装防护设施和设置救生杆(圈),安排专人巡查值守。每天对学生到校、就寝情况进行检查,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强化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人员管理,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寻回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压实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责任,通过主题班会、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等形式,强化安全教育并通过大量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生;督促班主任在周末、放假时、学生离校前,严格落实“1530”机制;安排教师帮扶落实到家情况,确保“一对一”帮扶,住宿制学校要进一步摸排住校生情况,并进行规范管理。对水域危险地段、重点学生进行摸排,对有玩水爱好的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无家长接送的学生进行摸排建档;在校内设立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宣传栏(窗),运用学校电子显示屏滚动安全宣传标语,在校内重要部位张贴安全提示语,设立固定安全教育提示、标牌;全面整治校内水域隐患,定期摸排校园及周边学生集中活动区域水情情况,提请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治理。

四、重点任务

(一)站所(部门)

1.组织隐患排查。对照《2024年腾冲市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责任领域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风险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

2.开展集中整改。制定风险隐患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开展任务交办和推动风险隐患整改,做到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质量不达标不放过、任务不完成不放过。

3.落实巡查值守制度。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危险时段、危险路面的日常安全管理巡查值守制度,保障安全管护力量。对开放性危险水域,要指定专人看管,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持续高温天气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面,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严格落实“护学岗”和“高峰勤务”要求,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日常交通安全巡查频次,严防重大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发生。

4.设置设施标识。对高风险水域要设置警示标识,添置完善长绳、竹竿、救生圈、救生衣等必要的救护设施,让涉溺水危险的人第一时间能进行自救或互救;具备条件的要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凡是人员常去游泳的地方,要设警示标识;凡是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要竖立“溺亡多发地”标识标牌;凡是水深高危水域,要设警示标语。在车辆可以直接驶入的学校大门口设置防冲撞设施,在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安装提示牌、限速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在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全面设置高危警示标识。

(二)学校

1.专题分析研判。主动与辖区村(社区)专题分析研判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定期开展水域和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巡逻巡查值守等工作制度。

2.细化任务清单。对照《2024年腾冲市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逐条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安全责任、工作人员、防范措施到位。

3.上好安全教育课。通过播放安全警示片、脸盆憋气体验式安全教育课等方式,每周至少开展1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主题教育。

4.召开专题家长会。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召开1次以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题的家长会,压实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职责。

5.开展实地家访。组织老师上门家访,面对面宣传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知识,送达各类宣传资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

6.发送安全提醒信息。2024年3月至12月的周末、节假日、暑假期间和持续高温天气时段,不定期向学生家长发送安全教育提醒短信,提醒家长或监护人依法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

7.开展征文活动。以三年级以上中小学生为重点,组织开展1次“珍惜生命,做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题教育征文活动,适时面向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发布。

8.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落实“1530”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推送各类安全教育短视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知识宣传,让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意识入心入脑,形成学生自我保护的防范意识。

9.探索建立学校、班级信息员制度,完善同学互相提醒机制。综合考虑学生家庭住址和上、放学回家路线等因素,分片分区域分学校成立防溺水和交通事故“联防互助小组”,探索建立学校、班级信息员制度,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对发现组内成员到危险水域、私自违规下水或违规驾乘机动车等危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

(三)村(社区)

1.加强监督巡查。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配合政府督促家长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复学;精准掌握每名在家在组在村学生的动态,落实督促指导家长履行监护和学生游玩的提醒提示责任。

2.建立巡查值守制度。发动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队、网格信息员和学生家长定期对危险水域、重点水域、危险路段排查巡查检查,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重点巡查;全面排查区域内的河流、水库、水塘、水坑等危险水域,并设立防溺水警示标识,加装防护设施和设置救生杆(圈);周末、节假日和持续高温天气期间,村(社区)内危险水域要有专人巡查值守。

3.加强安全教育宣传。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横幅、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积极探索设立“少年儿童之家”,加强对留守儿童、单亲、孤儿等特殊人员的关心关爱,统筹各类资源构建关爱少年儿童的“安全网”。

五、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分4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组织实施(2024年4月1日至11月底)。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防溺水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责任,督促职能部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家长或监护责任人员监护责任,全力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

(三)督导检查(2024年7月、9月上旬)。由领导小组牵头,村(社区)、站所(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村(社区)、站所(部门)和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2轮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四)总结提升(2024年12月底前)。总结提炼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做法,上报优秀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宣传教育作品。

六、有关要求

(一)扛牢安全责任。必须始终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以实际行动守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强化协同配合。涉及站所(部门)和学校要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要引导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及时掌握中小学生外出行踪动态,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推动各村(社区)和水域管理、交通安全管理、行业监管履行责任,降低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的风险。

(三)严格督促检查。有关站所(部门)要深入一线,及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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