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项目的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及抗
震鉴定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LT.ZC.20240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
一、招标条件
本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
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5万元,招标人为卓
新清兴皮革产业基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桃对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进行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
及抗震鉴定,为后续办理相关产权手续提供依据。(详见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
鉴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
鉴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检测公司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a,地基基础工程检测:b、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c、钢结构工程检测:d、建
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2)设计公司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现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93号101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93号101门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项
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
93号101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T.ZC.2024010
项目名称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
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00.00元
最高限价:295000.00元
采购需求对皮革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A区竣工验收项目进行主体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
及抗震鉴定,为后续办理相关产权手续提供依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
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检测公司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a.地基基础工程检测:b、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c、钢结构工程检测:d、建
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2)设计公司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卓新市太平区红树路93号101门)
方式:现场、现金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93号101门)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93号101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清兴皮革产业基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皮革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0418-6011632
电子邮件:525313223ga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93号101门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8-5961111
电子邮件:1n1txmg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孙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