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零星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询价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零星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询价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零星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询价采购公告
(2024-JTJR-G4001)
一、项目名称
某部零星改造项目工程监理询价
二、项目编号
2024-JTJR-G4001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项目控制价为160.5万元,主要包含屋顶防水改造、部分房屋拆除、招待所卫生间改造、地面硬化、招待所大门及围墙安防改造、招待所锅炉改造、新建车棚、房屋新增雨棚改造及各项目相应安装工程改造。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三)服务要求:开展零星改造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四)服务期限:至所有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律;
5.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及其他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三)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水利工程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要求
(一)询价内容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工程控制价,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所报价格为最终合同价格。
(二)最高限价
该工程项目控制价为160.5万元,所报监理费用不得超过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关标准要求,最终报价不得高于4.5万元。
(三)结算要求
最终结算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若中途产生工程增项,增项部分监理费用按照报价文件中收费标准或比例进行收费。付款方式根据后续签订合同中相关付款要求进行结算。结算费用已包含监理过程中产生的跨省区、跨地市州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用等,差旅费用不再另行结算。
(四)报价文件胶装成册、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起始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4年5月10日8时00分;
(二)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8时00分;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电话详询);
(四)递交方式:报价人现场递交或顺丰快递;
(五)携带并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七、询价评审
1.评审原则
(1)评审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响应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一视同仁。
2.评审方法
(1)若报价文件未密封或未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选取满足询价条件要求,且所报单价最低的作为中选单位。所报费用相同的具有军队相关工程监理业绩的单位优先。
3.成交结果:网上公示后电话通知,询价结果公示期为3日历天,公示期间若发现候选成交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另行选取候选成交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76*****692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零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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