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包别 | 项目编号 | 主要产品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AHJZCG2016-H0606(1) | 办公家具 | 1批 | 37万元 |
2 | AHJZCG2016-H0606(2) | 空调设备 | 42台 | 24.36万元 |
3 | AHJZCG2016-H0606(3) | 办公自动化设备 | 1批 | 99.54万元 |
4 | AHJZCG2016-H0606(4) | 门牌、制度牌 | 1批 | 5.76万元 |
备注:本次采购的第一包办公家具产品为财政部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本次采购的第二包计算机、打印机以及第三包空调产品为财政部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或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第一包投标人应具有办公家具生产或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第二包投标人应具有空调设备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第三包投标人应具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第四包投标人应具有广告制作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记录;
9、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记录;
11、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30日(北京时间)在金寨县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系统”报名后可下载(注册报名咨询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拒绝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金寨县招投标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具体地址为: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红军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叉口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以南50米)。
十、采购人: 安徽省金寨县财政局
地 址: 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
联 系 人: 钱大刚
联系电话:****-*******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 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邮 编:237300
联 系 人: 陈 宏
联系电话:****-*******
传 真:****-*******
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2016年新建为民服务室办公设备安装清单.xls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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