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形成区EPC总承包、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流通区EPC总承包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形成区EPC总承包、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流通区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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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项目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清原镇、南口前镇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项目编号202421040099149148
资金来源及比例中央预算内资金90.00%区(县)预算资金10.0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1176.62万元标段(包)数量2
项目规模对清原满族自治县三处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泥石流主沟进行疏浚,拓宽、挖深河道,清除沟内的松散堆积物,主沟修建排导槽,疏排地表汇水,使汛期洪水顺利通过,防止水流对边坡冲刷而造成坍塌;在泥石流形成区修建谷坊、拦挡坝、护坦等,排水固土,阻止冲沟发展;采取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结合方式,预警预报泥石流发生。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形成区)EPC总承包标段(包)编号202421040099149148002
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标段(包)内容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标段(包)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形成区)主要内容:河道清淤工程、谷坊工程、排导渠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监测工程。
投标保证金3.02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标段(包)供货/服务开始/开工日期2024-06-11标段(包)供货/服务结束/竣工日期2024-10-30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标段(包)估算价302.45万元标段(包)文件售价0元
标段(包)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流通区)EPC总承包标段(包)编号202421040914914803
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标段(包)内容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标段(包)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流通区)主要内容:河道清淤工程、谷坊工程、排导渠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监测工程。
投标保证金2.90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标段(包)供货/服务开始/开工日期2024-06-11标段(包)供货/服务结束/竣工日期2024-10-30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标段(包)估算价290.31万元标段(包)文件售价0元
标段(包)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必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声明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是否兼投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11 08:30至2024-05-17 17: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 指定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获取 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31 09:30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 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U 盘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21 号)。
开标时间2024-05-31 09:30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电子投标文件 U 盘1份(PDF 格式,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U 盘要求分别密封,封套(格式自拟)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联系电话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解密工具。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1.本项目共4个标段(本公告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最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同时所中其它标段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被放弃的其它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晋升为该标段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排名晋升后的投标人又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仍然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以此类推)。2.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jy.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http://59.45.143.163:8091/BidOpening/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
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抚顺市自然资源局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田先生监督部门电话13898348727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邮箱qygtdzz@163.com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源镇清河路13号
联系人都先生电话18941385777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fsyhzb@163.com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人姚女士电话024-57880999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
镇海洋村茨沟组(形成区)EPC 总承包、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
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流通区)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040099149148
项目地址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及比例
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清原镇、
南口前镇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
害综合防治项目
中央预算内资金 90.00%区(县)预算资
金 10.00%
招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编号
20242104009914914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176.62 万元
标段(包)数量
2
项目规模
对清原满族自治县三处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泥石流主沟进行疏浚,拓宽、
挖深河道,清除沟内的松散堆积物,主沟修建排导槽,疏排地表汇水,使汛期洪水顺利通
过,防止水流对边坡冲刷而造成坍塌;在泥石流形成区修建谷坊、拦挡坝、护坦等,排水
固土,阻止冲沟发展;采取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结合方式,预警预报泥石流发生。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
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
沟组(形成区)EPC总承包
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421040099149148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标段(包)质量
要求
合格
标段(包)
招标范围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形成区)主
要内容:河道清淤工程、谷坊工程、排导渠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监测工程。
投标保证金
3.02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
本票、支票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标段(包)
估算价
标段(包)
开标地点
2024-06-11
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0-30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
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
理无在建工程]
302.45 万元
标段(包)
文件售价
0 元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21 号)
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
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
沟组(流通区)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202421040099149148003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标段(包)质量
要求
合格
标段(包)
招标范围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南口前镇海洋村茨沟组(流通区)主
要内容:河道清淤工程、谷坊工程、排导渠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监测工程。
投标保证金
2.9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
本票、支票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标段(包)
估算价
标段(包)
开标地点
2024-06-11
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0-30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
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
理无在建工程]
290.31 万元
标段(包)
文件售价
0 元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21 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接受
联合体
投标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一
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
必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
体声明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
出自牵头人。投标人必须具备设
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
可以为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
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
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
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
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
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
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
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
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
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是否兼投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地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递交地址

是否兼中

2024-05-11 08:30至
2024-05-17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

网上获取
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 指定栏目自行下载招标
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获取 相
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24-05-31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

网上递交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 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
及电子 U 盘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 21 号)

开标时间
2024-05-31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评标办法
发布媒介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电子投标文
件 U 盘 1 份(PDF 格式,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U 盘要求分别密封,封套(格式
自拟)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联系电话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项
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
成上传,解密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解密工具。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分
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
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
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1.本项目共4个标段(本公告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最终
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同时所中其它标段自动放弃中标资
格,被放弃的其它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晋升为该标段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第二、第三中
标候选人,若排名晋升后的投标人又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仍然按标段先后顺序确
定中标标段(以此类推)。2.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
文件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jy.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采
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http:/
/59.45.143.163:8091/BidOpening/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投标文件需要用实
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
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
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田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13898348727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邮箱
qygtdzz@163.com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源镇清河路13号
招标代理机构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都先生
电话
邮箱
18941385777
fsyhzb@163.com
地址
联系人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 16 号 4 单元 701
姚女士
电话
024-5788099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标签: 地质灾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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