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工农区营商局需求食堂做饭员工公告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工农区营商局需求食堂做饭员工公告
项目需求详情
1 | 需求2名食堂做饭员工,每人每月劳务费2850元,12个月共*****元,合同期三年。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要求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 |
2 |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2、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且每年必须检查身体一次,符合规定方可上岗工作; 3、听从人事行政部门的安排,负责单位食堂的伙食; 4、负责对各种食品的烹调工作,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5、负责食堂的清洁卫生与安全及检查落实; 6、请领厨房内所需的食品原料及一切使用工具与消耗品; 7、精打细算,重视成本核算,降低食品成本,做到价廉质优; 8、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不得出现空岗无人盯台现象; 9、下班前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关灯、关门、关窗,电源是否切断,确保安全后方可下班。 10、采取1+1+1方式即:每个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决定是否执行下一个服务期的合同、是否继续签订,如服务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项目名称:工农区营商局需求食堂做饭员工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鹤岗市工农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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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5-06 12:42:46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09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5-06 09:42:46
采购编号:HLJGCYC********Z202*****053
采购单位: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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