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监督性监测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监督性监测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监督性监测 JSZC-******-SZYX-G2024-002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3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ZYX-G2024-0027
项目名称:2024年监督性监测
预算金额:570.******万元(采购包1:160.******万元;采购包2:140.******万元;采购包3:110.******万元;采购包4:90.******万元;采购包5: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一至五标段均按监测服务固定折扣率报价且每个标段均必须小于60%,《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直接以数值形式填写(如固定折扣率为5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报价按0.55填写)。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根据《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完成辖区重点源监测、应急监测、土壤监测、执法监测等其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各类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具体负责工作内容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监测内容 | 服务期限 |
一 | 西片区监督性监测(一) | 重点源监测、应急监测、土壤监测、执法监测等其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一年(从正式开始服务起计算) |
二 | 东片区监督性监测(一) | 重点源监测、应急监测、土壤监测、执法监测等其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
三 | 西片区监督性监测(二) | 重点源监测、应急监测、土壤监测、执法监测等其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
四 | 东片区监督性监测(二) | 重点源监测、应急监测、土壤监测、执法监测等其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
五 | 西片区监督性监测(三) | 重点源监测、应急监测、土壤监测、执法监测等其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
(2)服务考核:
一至五标段:为确保项目监测质量,采购人将定期标准样品考核和不定期现场监测质量抽查、样品加标考核、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进行监测质量综合考核,考核办法见《监测服务分包技术监督和质量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下阶段业务量分配的重要依据。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付款;考核分数在80~89分之间,采用递进扣款,扣款比例在10%~1%;考核分数在60~79分,暂停业务,采用递进扣款,扣款比例在30%~11%;低于60分,取消供应商资格,扣除本期全部监测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从正式开始服务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至五标段均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
时间:
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
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5-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项目参与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025-********、025-********、153*****027、153*****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950(不见面项目)QQ:**********、*********。
(4)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7)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
(8)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9)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1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监督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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