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浙江LNG三期项目BOG减温器
采办计划公告——浙江LNG三期项目BOG减温器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LNG三期项目BOG减温器)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LNG三期项目BOG减温器 | 采购浙江LNG三期项目接收站工程BOG减温器1台。主要技术指标详见附件1。 | 2024年5月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代理商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的同意以及证明其在本次投标中唯一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2、业绩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须具有至少1个LNG接收站或具有接收站性质的(即满足GB*****-2015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设计规范)调峰站项目(需提供满足GB*****-2015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设计规范2.0.2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对船运液化天然气进行接收、储存、气化和外输等作业的场站要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通过国家发改委或省级发改委或政府网站或项目业主官网等官方网站查询,以加盖公章的截图形式提供)的BOG减温器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设备规格)和到货验收证明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入库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减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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