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文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HCS2024-05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文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文印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文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文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有 3 年以上从事同类学校文印室
服务管理业绩证明材料);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三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文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HHCS2024-0510
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高中部文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高中部文印资料印刷服务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5.3 服务质量:合格
5.4 服务期限: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有 3 年以上从事同类学校文印室
服务管理业绩证明材料);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三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5 月 1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3.方式:现场获取(资格项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
需装订成册):
4.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
地 址:卧龙区西环南路西 150 米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38387937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 系 人: 姚女士
电 话: 0377-6069888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