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2023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皇路店镇鸭河初级中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阳市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2023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皇路店镇鸭河初级中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2023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皇路店镇鸭河初级中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鸭河磋商采购-2024-5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2023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皇路店镇鸭河初级中学)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609,08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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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计划建设综合楼(东)1512平方米,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本项目执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8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 | |||||||||||||||
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156*****650。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因响应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响应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响应(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二次磋商时请供应商在接收到报价提示信息及时进行二次报价。 5.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制作、递交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线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核验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随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阳市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 | |||||||||||||||
地址:南阳市职教园区行政中心大楼 | |||||||||||||||
联系人:高振文 | |||||||||||||||
联系方式:152*****6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 |||||||||||||||
联系人:赵条 | |||||||||||||||
联系方式:135*****15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条 | |||||||||||||||
联系方式:135*****152 |
相关附件 |
鸭河中学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南阳市鸭河工区皇路店镇鸭河中学教学楼工程量清单.rar |
鸭河初级中学磋商公告.pdf |
鸭河中学出图.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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