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公安局拘戒所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普格县公安局拘戒所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普格县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普格县公安局拘戒所家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自动生成的编号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普格县公安局拘戒所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人:普格县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资金为******.00元

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1个包;

2、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4年5月11 日至2024年5月14 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昌市春城路中意广场F栋2楼获取,或者电子邮件*********@qq.com报名购买。

八、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九、开启

时间:2024年5月15 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昌市春城路中意广场F栋2楼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地点: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昌市春城路中意广场F栋2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格县公安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南路7号

联 系 人:普格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大队

联系电话:0834-*******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同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昌市春城路中意广场F栋2楼)

联 系 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83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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