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宜宾建投集团量典置地有限公司
车辆处置竞价公告
根据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建投量典置地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我单位就一批生产经营车辆进行公开竞价。
一、标的:生产经营用车3台(详见标的明细)
二、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月 5日11日到2024年5月15日
三、标的查看联系人:余 东
联系电话: 159*****298
五、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3台车整体打包)
六、特别披露
1、本次转让车辆,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转让的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
4、由于车辆停放较长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电瓶无电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或要求转让方对标的进行维修和补齐缺失部件,成交价不做调整。
5、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和扣分由转让方负责。
6、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全部相关税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交接。
7、标的过户时,如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车辆交接事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由转让方协助办理。
序号 | 标的名称 | 车牌号 | 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加价幅度(元) | 购入时间 | 公示时间 | 竞价时间 |
1 | 雅阁牌HG7203AB(脱保、脱审) | 川QPJ716 | 4000 | 200 | 2010.3.15 | 2024年5月 11日-2024年 5月 15 日 | 2024年 5 月 16 日14点30分-15点。 | |
2 | 长城牌CC6460KM07 | 川Q219H1 | 2010.5.20 | |||||
3 | 江淮牌HFC6512A4AC8F | 川Q3959S | 2013.9.13 |
八、竞买人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车辆竞买。
意向竞买人需在本公告展示之日开始至本标的的竞价开始前1个工作日12:00之前到宜宾市叙州区清音路6号13楼,宜宾建投集团量典置地有限公司财务室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财务收据到综合办参与竞买报名,收款账户如下:
名 称:宜宾建投集团量典置地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行
银行账号:203*****000******
十、竞价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缴清竞价款,转让方需将竞价保证金按报名人原路退回。如竞买成功,受让方未按规定缴纳购车款或未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则属违约,将取消购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买不成功,竞买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
十一、现场竞价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报价。
3.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报价后继续竞价。
4.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人继续报价,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即受让方)。
十二、竞价规则
(一)本次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即受让方)。
(二)本次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第一次竞价应当是超过起拍价与加价幅度之和的整数,后续每次竞价应当是超过当前最高出价与不低于加价幅度之和的整数,报价时须同时举牌,否则,主持人不予确认。
(三)竞买人以口头方式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如出现竞买人同时报价,则进入下一轮竞价。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价现场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后10分钟内,如无人报价,则以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以起拍价+首次加价幅度金额组成(如只有一人报名现场参与竞价的,仍然视为有效报价)。
(六)如本次竞价公示期内无人报名参与,则视为流拍。
十三、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确定竞得人,竞得候选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到宜宾市叙州区清音路6号13楼综合办领取确认通知书。网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方可签订合同。
十四、价款支付
竞得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转让合同并将成交价款足额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可冲抵成交价款。
竞价时间:2024年 5月16 日 14点30分
竞价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清音路6号建投集团办公楼11楼开标室。
联系人电话: 159*****29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55*****998
宜宾建投集团量典置地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 10 日
标签: 车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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