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及信息化建设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二次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及信息化建设清单控制价
编制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JS-202401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及信息化建设清单控制价编制
服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3万元,招标
人为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及信息化建设清单控制价
编制服务(二次)主要包括二层:内镜中心,三层手术部、ICU、血透、静配、检验,中心
供应室,四层产房,六层:NICU。屋面冷热源及机房水系统,主电源系统,边台,标识标牌
,找平,回填,开洞。信息化: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网),机房工程,视
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一键报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公共广播系统,
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医护对讲系统,楼宇自控,能耗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及信息化建设清单控制价
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及信息化建设清单控制价
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
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和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
料)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职称并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且证
书合格有效,所报项目负责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1日10时30分到2024年05月16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承诺函、缴纳证明、信用信息
截图、负责人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
扫描PDF格式发至3679201912@qq.com邮箱中参与报名)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人才大厦A座110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人才大厦A座1101-2室
七、其他
1.服务期限:自接到委托方提供的完整资料之日起1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阜康市博峰街102号
联系人:杜俊龙
电话:18999358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人才大厦A座1101-2室
联系人:张梦芸、张瑞雪
电话:13009668405
电子邮件:36792019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的盛壁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