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选聘广告制作等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告第二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选聘广告制作等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告第二次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就我院广告制作、印刷品、宣传展示等服务采购项目选聘供应商(采购编号:BYCG-2024-010),拟组织院内公开招标通过综合评选方式遴选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本地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1.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地址: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宝亭大道北侧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选聘广告制作等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
2.项目编号:BYCG-2024-010
3.采购项目包括平面展示宣传类、指示标牌导引类、印刷品类等业务的设计、制作、展示等采购项目。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从事经营广告制作业务、印刷品制作业务等服务的机构。具备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机构简介。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须具有且符合本采购项目内容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展示服务等相关经营项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场地租赁证明(合同)、设备清单、技术人员信息、场地平面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的相关证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并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报名机构联系人(法人或被委托人)被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将作为机构参与招投标采购业务工作的唯一联系人,除特殊因素影响,不得更换联系人。
10.提供廉政廉洁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12.将附件所列投标资料清单及要求整理成册。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聘活动。
14.投标资料一式三份,固定胶装。将响应文件密封后装入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上标明“密封”字样、项目名称(编号)、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15.报名方式:邮寄(以业主收到时间为报名时间)或现场报名。邮寄时必须在收件人地址后面(或明显位置)备注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评标方法及要求
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组织评审小组,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选。
1.参加比选的机构需符合本公告“四、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中1-11条要求。
2.综合比选的材料需按“四、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中12-15条要求提供和执行。
3.报价分值占比综合评分分值的40%。
4.综合评选的分值由高到低排列获选供应商,依照我院采购项目特点计划选聘3家广告业务供应商、1家印刷业务供应商作为广告宣传业务项目的合作单位。若因特殊 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我院将依评标排名情况选聘中标合作单位。
5.供应商如有提交虚假材料或报价,将按违规行为处理,不得参与本次综合比选,并将该单位列入不守信企业名单中,不得参与我院今后的采购项目。
6.供应商依照附件清单提供相关综合比选资料(1.机构人员信息,需提供身份证信息材料;2.2023年1月至今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广告业务项目业绩的合同等证明材料;3.提供场地证明材料、提供制作设备清单及图片证明材料;4失信记录及承诺书;5报价函。),以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重要材料。
六、报价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5月10日起至14日8:00-10:00时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5月14日16:00 时(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保亭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七、报价文件的数量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的数量:报价文件一式叁份,固定胶装。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报价文件的密封: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适当位置填写报价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提供的所有报价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中的大写和小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八、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本公告及公示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s://baoting.hainan.gov.cn 、 www.btxrmyy.cn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电话:0898-********
4.采购人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宝亭大道北侧

附件:综合比选资料要求、采购项目市场报价清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5月10日


标签: 选聘广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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