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保卫处按照工作部署,拟对龙子湖校区、花园校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测检修,两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实力、有信誉、供货能力强和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消防维保采购项目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系统(包含但限于: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卷帘),烟感、温感探测报警系统,消防电源、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检测维修保养等。

1.2 项目金额:20万

1.3资金来源:自筹

1.4项目实施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消防设施设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具有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专业消防设备维修等消防维保相关的经营范围;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投标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

2.8与标的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9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0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2.11供应商成立时间需满3年及以上;

2.12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携带资料:

3.1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3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4.报名时间与地点:2024年5月8至9日09:00-17:00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保卫处消防科。

联系电话:0371-********.

5.投标文件的递交:2024年5月10日12:00前递交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房间。


2024年5月7日


标签: 两校区消防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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