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及防病治病能力,提升我省中医药科研技术水平,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4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并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平台”上传。

(一)申报单位

1.由两家以上单位合作,联合申请科研项目的需明确牵头单位和牵头人;

2.医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联合申报并开展研究,需附合作协议。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限报1项(3个申报类别只能报1项),已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含省中医药学会青年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并且不可申报其他申请人项目的前三名;主要研究人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者须登录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tcm.hlj.gov.cn/),通过业务服务中的“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平台”进行申报,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中医管理局科研申报系统申报人操作流程》(附件2),认真填写《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附件3),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

(二)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各地区、各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低水平的重复性研究项目不予通过,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

三、相关要求

(一)需提供查新检索证明。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单位出具查新检索报告件,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以后,可以通过线上提交材料进行查新。

(二)项目申请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参考附件4),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三)项目申请涉及人体研究须符合伦理规范并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课题,需在申请书上注明实验动物的来源,同时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书。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黑龙江省中医药中医管理局科研申报系统申报人操作流程.doc

附件3: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doc

附件4: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科研处

2024年5月11日


标签: 中医药科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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