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2024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更好地适应硕士研究生教育实际需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律,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以提高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为方向,着力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水平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高水平高标准。各培养单位应充分论证,秉承“高水平、高标准”的理念,认真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外一流高校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精髓,明确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二)坚持分类培养。深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主动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契合国家社会需求侧,注重产出导向,实施分类培养,明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方向、定位,构建具有明显区别的课程体系。

(三)坚持个性化培养。各培养单位在满足国家和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特点和发展目标要求,考虑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习实际,对课程设置、培养环节要求和学分构成等进行灵活安排。

三、基本要求

(一)以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为单元修订培养方案。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以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为单元修订培养方案(详见附件1)。

(二)明确要求、凝练方向。学术学位培养方案应满足学科基本要求,明确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学术能力,明确学位论文和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应满足学科基本要求,应参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本单位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三)优化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学术学位的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鼓励学科交叉,在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科研任务中提升科学求真的原始创新能力,注重加强学术学位各学段教学内容纵向衔接和各门课程教学内容横向配合。专业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强调基础课程和行业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注重实务实操类课程建设,提倡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真实情境实践等多种形式,提升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

各学院可在2021年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基础上修改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由培养目标、二级学科、学制与学位授予、培养方式、必修环节5个部分组成(详见附件2),序号按照一、1、(1)格式编排,1学分16学时,学术学位总学分26-30学分(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模块、总学分等按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落实核心课程(详见附件3,发送给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与论文写作课程,要兼顾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全面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各门课程应结合自身内容和特点,明确课程思政育人要素,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提炼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和价值元素。

四、修订程序

(一)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由培养学院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导师代表和校外专家组成。工作小组应选择国内“双一流”大学、国外知名大学一流学科等作为标杆学科,在充分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学校指导性意见相关要求,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还需吸纳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二)各培养学院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详见附件4),重点论证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与内容、专业实践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指委委员1人以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论证要求有行业领域专家参加。

(三)各培养学院针对评审专家提出的论证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完成培养方案终稿。

(四)各培养学院将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培养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五)研究生院审定培养方案,核准后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前,各学院修订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修改。

(二)4月20日前,各学院将修订的培养方案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委员会意见做进一步完善。

(三)4月23日前,各培养学院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将培养方案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xhsfdxpyb@163.com,纸质版培养方案和《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128室。

(四)5月15日前,研究生院审定培养方案并反馈意见。

(五)5月30日前,各学院将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培养方案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128室。

(六)6月30日前,核准后编印成册公布实施。

请各培养学院务必充分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精心组织、严密论证,结合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需求和特色做好各学科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着重审查课程设置的规范性和培养环节的完整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面修订工作。

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任务表

2.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3.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4.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9日


标签: 硕士研究生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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