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租赁房屋项目招标公告

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租赁房屋项目招标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租赁房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至日期为2016年6月21日下午17时。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租赁房屋项目

2、采购预算:¥570960.00元(人民币伍拾柒万零玖佰陆拾元整)

3、项目内容: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租赁房屋项目

4、项目简介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租赁房屋项目

¥570960.00元

二、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名单:黎婵、董伟杰、梁海聪。

2、论证意见: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因工作需要,需在茂名市附近租用办公场所,经市场调研情况,自然人李丽拥有茂名市茂港区羊角镇石曹村委会大塘边村的一栋楼房及独立庭院是唯一满足采购方需求的办公场所:一是该房子和庭院地处茂名市油城十路与茂东快线交汇处,交通方便,正好座落在采购方工作管辖范围的中心位置,便于开展日常工作。其他选址或是位于城区内租金过高,或是手续不齐全,或是远离工作辖区,再者是尚未建设完善,没有独立庭院。二是采购方租用该处办公场所主要为了加强对电白区羊角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进行有效管理,工种特殊,冲突性较大,需要租用独立安全的办公场所。三是该房子是四层楼房,建筑面积为525.9平方米,有独立封闭庭院,庭院空地面积约1700平方米,租期为3年,可同时容纳70多人工作办公及停放40多辆工作用车。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自然人李丽处采购。

3、拟定供应商名称:李丽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3、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业主。

(注:若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第二代个人身份证)

四、报名和登记信息

1、登记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若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第二代个人身份证)。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正昊招标代理采购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茂名综合办公楼4楼402(入口位于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

监管部门: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电话:****-*******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茂名市正昊招标代理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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