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关于金秀县忠良乡能段至山界至卜泉美丽宜居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选择咨询单位的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关于金秀县忠良乡能段至山界至卜泉美丽宜居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选择咨询单位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拟对金秀县忠良乡能段至山界至卜泉美丽宜居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选择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秀县忠良乡能段至山界至卜泉美丽宜居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地点:金秀县忠良乡。

三、项目采购内容:金秀县忠良乡能段至山界至卜泉美丽宜居村庄道路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设计服务、监理服务。

工期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采购预算控制价为拟建项目建安工程费总价的8%,超出预算控制费率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六、报名单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投标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需同时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专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或公路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标、评标,并最终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核定。

七、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止;报名时段为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资质、业绩等择优确定设计单位。

九、公开方式:公开发布。

十、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u.gov.cn)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忠良乡中山路28号忠良乡人民政府一楼(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秋

电 话:181*****399

十二、报价文件的递交相关事项:

(一)以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材料到忠良乡人民政府,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二)报价不足三家时,询价人另行组织询价;

(三)提交报价材料时请携带报价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身份证需提供盖章复印件,其余为原件,报价书需密封装订。

十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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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庄道路整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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