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招标公告
意外伤害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招标公告
电子化公开
招标文件
赣大井冈政采字[2016]061号第三次
招标项目名称: 意外伤害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
招 标 单 位: 江西省新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 制 时 间: 二O一六年六月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第五章 招标货物技术及商务要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江西省新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意外伤害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项目(项目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16]061号)进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意外伤害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 预算:*******元
2、投标文件上传及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其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
3、定于2016年7月4日15:30整(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 购 单 位:江西省新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31号 邮编:343000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经办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王先生 ****-******* 传真号****-*******
电子函件:djgzbdl@163.com
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及工程。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货物采购的江西省新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2.2“采购代理机购”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方
3.1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3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3.5.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详见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网站通知公告中办理通知)。
(2)投标人须为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资质的的市级及以上公司或分公司。
(3)投标人在新干县设有保险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本市具有良好市场信誉,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需提供投标人的承诺函)。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一家中标后与其他公司联合经营。
(7)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程序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人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负责人,须持有《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6、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6.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负责人授权书、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7、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赣大井冈政采字[2016]061号标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7:00前到达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接受现金存入方式缴纳的保证金。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帐号:银行户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新干支行 帐号:********0800或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干县支行 帐号:****************2161或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干县支行帐号:150*****090********或开户行: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175*****100*******或开户行:农行新干营业部帐号:***************。
7.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
3)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
4)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串标违标行为的;
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用信封将纸质投标文件和CA数字证书一起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并密封;封口处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在每一密封信封上并注明“于2016年7月4日15:3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8.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上传及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15:30整,其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
9.2开标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即为CA数字证书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投标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
9.3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投标人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北京时间开标前三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我公司将不予回应。并视为对招标公告、标书无异议,对此后因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的质疑、投诉亦不予受理。对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以网上公示的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11、招标文件的修改
11.1 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
11.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12、中标服务费
12.1中标商在获得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5000元的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13、提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均应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响应函;
(3)招标文件资料清单;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诚信投标承诺书
(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它证明材料[产品彩色宣传(介绍)页等]
(8)技术文件
(9)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正、副)本
项目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赣大井冈政采字[2016] 号
供应商名称: (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投 递 日 期: 年 月 日
4、负责人授权书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被授权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4、投标函
致: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本人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___份)。
据此函,本人宣布如下承诺:
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投标人同意响应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3.我方的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如在此之前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招标编号:
编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 日期: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及规格服务技术规格及描述偏离情况说明
说明: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投项目技术性能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负偏离是指所投项目技术性能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响应供应商实际内容填写偏离情况说明
1 售后服务
2其他商务内容
说明: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要求;负偏离是指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六)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16] 号的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它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吉安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2015年 月 日赣大井冈政采字[2016] 号(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规定的 (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见(八)-1至(八)-4]
3、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职务)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八)-1 营业执照(副本)
(经年检合格,复印件)
(八)-2经营资质
(复印件)
(八)-3其它证明材料
(九)技术文件
(十) 服务承诺书(格式)
根据贵方位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响应邀请,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承若:
1、服务问题的处理:
1、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4、其他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写须知
1)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评标委员会将所有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供应协议书的合格性及能力。
4)以上所有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合同格式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甲方(买方): 新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电话:
乙方(卖方): 电话:
买方通过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函、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中标公告;
(3)卖方提交的投标书及书面承诺函;
(4)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协议;
(5)补充协议。
2、合同金额
本合同确定本次招标承办周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2016年度人均筹资额为 34 元。以后年度续保时,根据医疗费用自然增长和上年度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每一保险年度人均筹资额,并在买卖双方一年一签的《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中予以明确。
3、承办资格
本合同确定卖方(乙方)作为自2016年7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14 日的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承办机构。
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5、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14 日止。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4、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协议(样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甲方在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基金或当年统筹基金中提取部分基金向乙方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本保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与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被保险人清单及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共同构成保险合同。
第一条 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保险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部参合人为被保险人。由甲方负责统一向乙方投保。
第二条 投保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实现乙方意外伤害保险信息系统与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助乙方掌握全部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被保险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被保险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联系方式等。
被保险人个人信息需要变更时,由系统对接实时更新或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变更。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协议期限和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 2016 年 7月 15 日零时
起至 2017 年 7 月14 日二十四时止(注:每一保险年度的保险责任起止日期与新农合责任起止日期一致)。乙方应全面履行保险期内的保险责任,中途不得单方退出。
当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间跨两个结算年度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的结算方式结算。
第四条 保险费
(一)本保险期间保费标准为 34 元/人/年(2016年度参合农民总数×34元)。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按季度向乙方划转保费,同时甲方留取50万元保费并在2016年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年度内的报销结束之后向乙方拨付。乙方从2016年7月15日零时开始经办意外伤害保险报销,2016年7月15日零时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二十四时止出院的参合农民的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未及时履行交费义务,乙方有权暂停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由于延迟支付赔款引发的后续纠纷和法律风险,应由甲方完全负责并处理。
(三)乙方在收取保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签发保费收取凭证。
(四)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在每一保险年度续保时,应根据本地医疗费用自然增长和上年度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对保费标准、起付线、封顶线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
第五条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补偿比例、年封顶线等,由甲乙双方按照《新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险责任、赔付标准规定执行。
第六条 理赔事项
(一)即时结算
1、甲方支持并配合乙方意外伤害保险信息系统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和对接,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被保险人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2、对于医疗机构与新农合信息系统未能实时对接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与医疗机构协商,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参合人员出院时的即时结算。
(二)未即时结算患者的理赔结算服务
患者意外伤害在新干县外住院,无第三责任人的医药费用,均在新干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意外伤害保险机构合署办公服务窗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结报。理赔结算完成时间为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第七条 合署办公
(一)甲乙双方采用合署办公的形式开展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甲方指定的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设立服务窗口,并承担必要的水费、电费、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支出。
(二)乙方要在双方约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专业服务窗口,派出驻院代表,实行驻点巡查或流动巡查,开展医疗费用管控和住院衔接等各项服务工作。
(三)甲方要授予乙方合署办公人员一定的系统操作权限,便于乙方实时监控、及时掌握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第八条 医疗过程管控
(一)甲、乙双方互相配合,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被保险人的就医行为进行监督。乙方在审核理赔资料时,如需核查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原始资料,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二)乙方在结算时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有违反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及发生不合理医疗费用等情况的,要及时将该信息反馈给甲方,由甲方严格按新农合管理规定对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九条 被保险人信息保密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被保险人信息,适用于乙方为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乙方应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严格用户权限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乙方对被保险人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被保险人允许,乙方不得将被保险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第十条 政策调整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调整新农合政策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0个工作日告知乙方,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第十一条 考核监督
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参合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内容,对没有严格履行服务承诺的行为甲方依据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乙方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账户和赔款账户的运行情况、费用列支情况应当接受政府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并按月向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提交意外伤害保险运行情况报告。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商业保险机构不得因本身经营原因,单方终止履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因违反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或发生损害被保险人权益的情况,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或解除合作,收回已交付的全部保费,如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诉讼费、律师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等)。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对经勘查确认责任不明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对其住院医疗费按照新农合住院补偿政策相对应的比例进行赔付。对勘查确认责任有争议的意外伤害,以新干县农医局最终的核查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形式,修改、完善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1、开标
1.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须派代表参加。
1.2开标时,招标方将查检各投标商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密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评标小组
2.1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 询标期间,投标方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
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3.1开标后,将组织评标小组审查投标文件
1)资格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审查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a. 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
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和分项价;
b. 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c.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提交投标书的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无负责人签字或
签字人无负责人有效委托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7)超过了财政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评标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评标原则和方法
4.1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者提供货物的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分析考评,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标价法(详见附件1)评标。
4.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4.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4.4评标小组不得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
5.1评标结束后,由招标方签发《预中标通知书》并公示,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公示期后,如无异议,经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中标方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
第五章 招标货物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规范科学、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竞争择优;
2、鼓励符合基本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
3、明确承办风险及责任,保障新农合资金使用安全及效能。
(二)总体要求
1、统一招标
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承办新干县新农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
本次招标合同承办周期暂定三年, 自 2016 年7月15日起至 2019 年7月14日止。
2、由新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和承保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
中标人、新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就双方按照本次招标的结果共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新农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中标人与新干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一年一签,确定每一保险年度人均筹资额等相关条款。
3、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相关条款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人均筹资额
本次招标确定2016年度新农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人均筹资额。以后年度人均筹资额,可根据医疗费用自然增长、上年度业务实际和政策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具体由中标人与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招标人协商确定。
(2)保费的交付
中标商业保险机构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后,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按合同规定拨付。
商业保险机构赔付合同年度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款后,如因年中调整新农合政策的,对当年度因政策调整造成商业保险机构的额外赔款支出,由新农合基金给予补偿;非因年中调整新农合政策造成的亏损,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
(三)基本条件
1、具备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资质的市级及以上公司或分公司自愿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2、具体承办意外伤害保险的市级及以上公司或分公司的下属新干县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市级及以上公司或分公司批准同意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并提供相关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并且须承诺对意外伤害保险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
(2)新干县机构取得上级部门认可的承办意外伤害保险的经营条件;
(3)省级分公司及所辖承办地区的分支机构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4)具备覆盖统筹地区的、功能完备的专项服务网络:即所在地县级机构必须具有两名以上的事故现场查勘及案件调查工作人员,两台以上有标志的服务于案件调查的工作用车。
3、承办意外伤害保险的市级及以上公司或分公司下属新干县机构在中标后两周内达到以下条件:
(1)设立意外伤害保险专门组织机构,负责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人员管理、政策宣传、日常咨询投诉、业务支持等,并能够与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合署办公;
(2)建立健全的风险管控制度,能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政策性风险、过度医疗、骗保欺诈等经营风险和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风险等;
(3)建立独立核算的意外伤害保险财务管理体系。
4、本项目确定一家商业保险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禁止两家或两家以上省级分公司联合投标,禁止一家省级分公司中标后与其他公司联合经营。
(四)承办内容
1、承办和管理力量
承办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应按规定配备承办和管理力量,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经办服务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人员,具体标准如下:总公司专职人员不少于1名;省级及吉安市级专职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具有医学背景人员不少于3名),县级专职人员不少于4名;对组成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承办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与县新农合经办机构采用合署办公的形式,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专业服务窗口,派出驻院代表,实行驻点巡查或流动巡查,开展医疗费用管控和住院衔接等各项服务工作。
2、理赔结算
商业保险机构要加强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建立意外伤害保险结算信息系统,与新农合和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实时互联互通,实行意外伤害县内就医报销即时结算。
赔付标准①医疗费用赔付:参合农民因遭受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2016年新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11年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江西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2013年版)》执行《江西省新农合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016年度新干县意外伤害保险赔付起付线、赔付比例表
所住医疗机构级别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外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标准(元)0400 600 800
补偿
比例可报费用0-800元70%补偿;800元以上部分80%补偿。 可报费用70%补偿(金川及洋峰垦殖场的参合农民报80%) 。可报费用40% 补偿。可报费用25% 补偿 。
备注:(1)封顶线:每年每人实际补偿累计不超过拾万元。
(2)最低补偿:在县外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费用按规定进行报销补偿,当报销补偿金额小于住院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30%时,按住院总费用减去起付线后的30%进行最低补偿。
(2)保险责任:①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新农合参合人员发生无第三责任人的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保险人按新农合的规定负责赔付。患者有权对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情况进行咨询、查询。商业保险机构要及时受理补偿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理赔结算服务。②对经勘查确认责任不明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对其住院医疗费按照新农合住院补偿政策相对应的比例进行赔付。对勘查确认责任有争议的意外伤害,以新干县农医局最终的核查为准。
(3)补偿材料。由县招标人与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必要与简便原则协商确定。
(4)报销程序。①参合患者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由保险公司负责外伤调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调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定点医院审核后直报,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回款给医院。②患者在新干县外定点医院、县外非定点公立医院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均在县农医局与商业保险机构合署办公服务窗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结报,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服务。
(5)建立投诉制度
为了迅速解决保险服务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应推行建立投诉制度,及时解决服务过程中的问题,消除不良影响,以保证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
3、方案响应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投标性文件中的承保、服务内容,无任何偏离。并对县内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合署办公设备、办公开支、业务培训、工作考核等费用开支承担每年约10万元。
4、方案优化
投标人对承保、服务方案内容的优化细则。
附件一:评 分 细 则
本次项目招标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单位。如果出现分数相同,按抽签决定预中标单位。
序号评审项目分值(分)评审细则评分标准
1服务团队设置12根据投标人服务团队组建情况和人员素质及经验进行综合评分含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市级分公司、新干县机构组成的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60%及以上的得7分,含总公司经理室人员的得5分。
2查勘时效12根据投标人承诺的现场查勘时间综合评分查勘时效基准时间为90分钟得4分,承诺每减少10分钟加2分,最高得分12分,超过90分钟不得分。
3赔付时效12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赔付时效评分赔付时效基准时间为15天得5分,承诺每减少1天加2分,最高得分12分,超过15天以上不得分。
4保险公司信誉度和社会团体组织的评价9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司近5年来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省公司公章获得国家级奖励得3分,省级奖励得2分,最高得分9分。
5方案响应27根据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方案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服务内容,无任何偏离。
6工作经费(含人员办公、培训等费用)承担每年10万元12根据投标人承诺以按〔(投标价/10万元)*12分〕计算得分,最高得分12分。
7有新农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经验8提供新农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经验证明(有相关的合同或服务协议等印证材料)提供与1个新农合经办机构单位合作证明,得3分;提供与2个单位合作证明,得5分;提供与3个及以上单位合作证明,得8分。
8无拖欠新农合意外伤害赔款证明8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合作中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款拖欠情况(有相关的合同或服务协议等印证材料)提供与1个新农合经办机构单位合作赔款无拖欠证明,得3分;提供与2个单位合作赔款无拖欠证明,得5分;提供与3个及以上单位合作赔款无拖欠证明,得8分。
赣大井冈政采字[2016]061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审批意见
招
标
单
位
招标单位意见:
(章)
负责人(章):
2016年 月 日
政
府
采
购
办
政府采购办意见:
(章)
负责人: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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