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吉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吉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西吉县司法局、公安局吉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
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司法局、公安局吉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己由西发改审发【2016】55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业主为西吉县司法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西吉县司法局、公安局吉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西吉县司法局、公安局吉强派出所院内;
2.3投资 额: 投资95万元;
2.4建设内容:新建铺设De50-63PP-R给水管57米,De110-160HDPE排水管88米,DN200-4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306米,
DN100-150消防管166米,配套建设各类阀井22座,地下消火栓、铸铁水箅各1套,4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矩形化粪池1座;
敷设DN32-150供热无缝保温钢管103米,配套建设阀门井1座;敷设电缆140米,并配套安装低压分线箱1个,电缆手井2个;
新建门房93.13平方米,安装电动伸缩门9米;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建造师未承担其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外省企业需一级建造师),投标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5日至2016年06月22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
(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
执照的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
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需提供清楚。(上传扫描件不清楚着视为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7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
(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收到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建设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吉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固原宏建工程招标事务所
地 址: 西吉县中街 地 址:固原市民生大厦十九层
邮 编: 756200 邮 编: 756000
联系人: 刘忠贤 联系人: 任晓霞
电 话: 139*****610 电 话: 134*****900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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