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新吴大道等路段安装路灯建设招标公告

新区新吴大道等路段安装路灯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编号: YCFXZB*******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奉新县路灯管理所招标工程项目奉新县城南新区新吴大道等路段安装路灯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奉新县城南新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永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奉发改发【2016】142号
项目总投资130.00 万元本项目投资119.8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城南新区7条道路的亮化,共计147盏钠灯。其中:1、黄沙港路:安装23盏10米高(光源250W)钠灯;2、12米规划路:安装18盏8米高(光源150W)钠灯;3、经六路:安装7盏6米高(光源100W)钠灯;4、经四路:安装11盏8米高(光源150W)钠灯;5、书院路:安装13盏10米高(光源250W)钠灯;6、新吴路:安装52盏12米高(光源250W)钠灯;7、河头农民街:安装23盏8米高(光源150W)钠灯。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奉新县城南新区新吴大道等路段安装路灯建设项目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市政专业)
其他要求1、按《宜检发预字【2015】1号》文件要求,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2、投标人在全国任何地方受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处罚中明确限制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我县参照执行,无限制投标人资格期限的自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我县参加投标;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中明确限制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我县参照执行,无限制投标人资格期限的自记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在我县参加投标,如有隐瞒一经查实视同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奉新015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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