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工厂二氧化碳钢瓶检验业务采购方案公告

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工厂二氧化碳钢瓶检验业务采购方案公告

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XHXYGG202*****000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0003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工厂二氧化碳钢瓶检验业务采购方案

采购内容和范围:大连工厂二氧化碳钢瓶检验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1.二氧化碳钢瓶检验包含内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附件检查、残液处理、打磨除锈、喷漆喷塑、涂字钢印、真空处理(干燥处理)、蒸气吹扫,每批次出具《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2.二氧化碳钢瓶装卸、运输。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具备合法的经营权,具有从事本行业的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国家认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等能够证明具有气瓶检验机构的许可证。:
3. 具有符合二氧化碳钢瓶运输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启信宝企业版查询(https://b.qixin.com)供应商,不在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内;被作为历史记录标记,已被移除名录的,视为无异常。: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14 16: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富忠

电话:138*****263

邮箱:lifuzhong@crb.cn

六、采购明细

行号

物品/项目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补充说明

1

大连工厂二氧化碳钢瓶检验业务

700

包含二氧化碳钢瓶检验(内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附件检查、残液处理、打磨除锈、喷漆喷塑、涂字钢印、真空处理(干燥处理)、蒸气吹扫,每批次出具《气瓶定期检验报告》)、二氧钢瓶装卸与运输;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采购说明

(一)主要采购范围:
1.二氧化碳钢瓶检验包含内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气密试验、附件检查、残液处理、打磨除锈、喷漆喷塑、涂字钢印、真空处理(干燥处理)、蒸气吹扫,每批次出具《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2.二氧化碳钢瓶装卸、运输。
(二)采购有效期: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自最后一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25年5月20日终止。
(三)主要功能要求:
完成二氧化碳钢瓶检定工作,并每批次出具《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四)需求数量:
预计检验数量约为700个(以实际检验数量为准);每批次检验数量不少于100个。
(五)供应商工作边界:
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及供应商检验处。
(六)采购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由于二氧钢瓶存于厂内多处库房,需要供应商自行在多处场所装卸车。但均处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415号院内。
(七)检验工期:
检验工期根据每批次二氧化碳钢瓶定期检验确认书确定,15个工作日内/批次检验完毕并送货(甲方提供二氧化碳钢瓶工作压力15Mpa,不合格钢瓶处理后返回),同时出具相应检测批次气瓶定期检验报告。
(八)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且具备合法的经营权,具有从事本行业的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认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等能够证明具有气瓶检验机构的许可证;
3.具有符合二氧化碳钢瓶运输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启信宝企业版查询(https://b.qixin.com)供应商,不在严重违法企业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内;被作为历史记录标记,已被移除名录的,视为无异常。
(十)评审办法:
1.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取最低价评审法。
2.评审价格相同时的排序规则:
(1)合作良好的上期供应商优先;
(2)如为全新供应商,则优先与注册资金高者合作;
(3)特殊情况由评审小组成员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集体决议。
3.否决供应商情形:
(1)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报价格式、内容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重大偏差。
(6)供应商报价属于存在重大履约风险的异常报价,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7)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等不诚信行为的,《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串通报价行为的认定。
(9)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10)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11)对按照规定修正后的价格,供应商不接受的。
(1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保证金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13)供应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内的,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若供应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14)按照供应商关联关系认定标准,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报价的。
(15)供应商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规定期限内的。
(16)供应商被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的,或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者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7)若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采用联合体形式报价,但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或共同报价协议的;或者若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价的;或者若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上述报价均按无效处理。
(18)不满足采购文件中★号标注的关键条款要求的。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确定1名成交人;
2.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税率:
项目属于服务费,正常税率6%,根据企业不同享受不同减免政策不同可能有1%或3%的供应商参与询价,允许供应商在报价时按照自身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进行报价;
4.合同计价形式及价款支付规则:
在乙方按要求完成所涉服务通知单项下所有服务(包括交付相应全部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相应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且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若遇支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财务结账日(每月1-3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支付。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2024年05月11日

,大连

标签: 二氧化碳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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