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如皋海关如皋海关职工之家建设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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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如皋海关如皋海关职工之家建设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5-11 14:14:04 14
项目概况
  • ******-2024-05-010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2024-05-0105

    • 项目名称:

    • 如皋海关职工之家建设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

    • ******.0(元)

    • 最高限价:

    • ******.0(元)

    • 采购需求:

    • 如皋海关职工之家建设改造项目,详见第三章。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提供2个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改造或维修工程业绩,须提供以上业绩中标通知书(须标明查询网址)、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料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算。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 三、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

    • 四、开启:

    • 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评标室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如皋海关

    •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25号

    • 联系方式:159*****866

    • 2.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社区大楼9层

    • 联系方式:051*****5088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丁广进

    • 电 话:159*****866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关 如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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