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渣处置公告24.5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渣处置公告24.5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物资处置-竞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渣处置公告24.5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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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编号:HNEC-HBMH*********H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4-05-11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气化渣处置公告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现有气化渣,经公司领导批准,已具备竞价销售条件,现将该项目在“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渣处置项目。
二、竞价销售内容
2.1 竞价销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渣处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中标方自提,运费中标方承担,现场卫生中标方负责。气化渣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气化渣 吨 210吨/天
2.2气化渣处置期限:2024年6月1日起到2025年5月31日止。
渣气化渣处置量为2024年6月1日起到2025年5月31日止甲方气化渣全部生产量。
2.3数量计算:气化渣计量不过磅,气化渣处置量210吨/天为甲方气化分厂耗煤量计算而成。
2.4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210吨/天(渣天产量)×(中标价)元/吨×实际生产天数=结算金额。由甲方气化分厂每月25日出具生产天数证明,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扣除乙方预付款,由甲方对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必须支付应付款项。
当月25日至次月24日为一个结算月。气化渣款到发货。现汇结算。中标单位账户应始终保持1个月的货款。
三、报名资格要求
3.1 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才能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参与网上报价:
(1)在甲方附近环保手续齐全、具备1.5万吨以上储存能力场地,自有或租赁附相关证明;
(2)参与报名的投标商是实体砖厂、水泥板等气化渣下游企业优先考虑;
(3)现场服务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车辆,现场服务需要始终预留一辆前四后四自卸车备用;
(4)必须是在“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用户。
(5)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6)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缺一不可!
(8)投标单位需缴纳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
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样品查看及报价时间、报名需递交的材料、投标保证金
4.1网上报名及样品查看截至时间:2024年5月11日10:00;
4.2网上报价截至时间:2024年5月11日10:30(延时60秒)。
4.3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通过邮件和邮寄方式递交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
(2)保证金承兑、网银交款收据、电汇回执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红章(公章)。
4.4投标单位需缴纳******元投标保证金,通过承兑、网银、电汇缴纳,否则将无法报价;未中标者书面提出退回保证金申请后9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签订的合同,不足部分及时补齐;鹤壁煤化工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众金支行
账号:4100 1501 4180 5020 2747
注:在我公司账户上尚有足额余款,或参与之前招标时缴纳过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且尚未退还者,可不必缴纳此次投标保证金。
4.5保证金缴纳、退还地点:
鹤壁市山城区西环路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二楼财务部;
五、其它说明
5.1在网上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5月17日10:00整之后报名(以网上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准)的单位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参与报价,请投标单位提前参与网上报名!!!
5.2竞标方应在“河南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报价。
5.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签订合同。
5.4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中标人未按处置公告提交履约保证金。
5.5此次投标是对每吨气化渣进行报价(单位为元/吨);中标后以每吨气化渣的价格同中标方签订合同。
5.6最终解释权归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39*****881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李雪芹 签于 2024/05/11 14:38:11
,河南,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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