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山荣三十二队居民点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遴选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山荣三十二队居民点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遴选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山荣三十二队居民点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遴选公告

各参选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山荣三十二队居民点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单位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改革服务中心(比选人)。根据我委相关管理规定,我委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优质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02亩,拟对乐东黎族自治县山荣三十二队居民点进行场地平整,同时建设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拟建1栋地上3层,地下1层公共活动中心楼,总建筑面积为111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10.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300.00m2),建筑占地面积面积为270.00m2,建筑高度为12.00m,层高均为3.90m,室内外高差0.30m,主要设置变配电房、消防水池、水泵房、弱电机房、便民商超、卫生室、养老服务室、文化室、会议室、办公室、公厕等功能用房。同时建设山荣三十二队居民点相应的室外排水、电气、道路、广场铺装、绿化、围墙、挡土墙、土石方、绿化、健身场地、停车场、宣传栏、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

二、比选控制价比选控制价为21.06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委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乐东黎族自治县山荣三十二队居民点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提交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并配合我委完成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参选单位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提供备案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3.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及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参选单位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

五、工期要求总工期不超过15日历天。

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10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初稿。甲方审阅报告初稿、提供反馈意见后,5日历天内乙方提交报告正式稿6套,正式稿PDF、Word电子版各一套。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阶段工期,但总工期不超过15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标准,经甲方认可。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乐东政府网、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参加报名:乐东财政大楼二楼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现场报名。(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乐东财政大楼二楼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现场领取。(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九、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5月14日10:00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大楼二楼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各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联系人:陈生武,电话:176*****655

标签: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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