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桓仁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桓仁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桓仁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6月7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桓仁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

预算金额:970,000.00元(01包42万元,02包34万元,03包21万元)

最高限价:01包:采购稻瘟病药剂无人机防治

服务面积:2.1万亩次,单价:20元/亩,最高限价******元;

02包:采购赤眼蜂无人机防治

服务面积:1.7万亩次,单价:20元/亩,最高限价******元;

03包:采购新型飞蛾诱捕器及诱芯、智能迷向释放器

采购新型飞蛾诱捕器3000套,40元/套,二化螟智能迷向释放器500套,180元/套,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01包:①药剂成分:三环?己唑醇悬浮剂;②剂型:悬浮剂 ;③规格:≥1000毫升/袋、瓶;三环唑含量≥24%;己唑醇含量 ≥ 6%;④登记作物及防治对象:水稻,稻瘟病;

⑤用药量:60克/亩;⑥数量:1260公斤;⑦毒性:低毒。

02包:①1.7万亩次赤眼蜂及可降解放蜂器,每亩次总放蜂量为*****头,其中稻螟赤眼蜂*****头、螟黄赤眼蜂3000头、松毛虫赤眼蜂5000头。

② 投放到田间后的质量符合《植保无人机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螟技术规程》(DB 21/T 3532-2021)相关质量等级一级要求,配套使用可降解放蜂器,每亩放蜂二次(时间相差约5-7天),每亩次至少五个放蜂器,每个放蜂器出蜂量不少于2500头(其中稻螟赤眼蜂1700头、螟黄赤眼蜂300头、松毛虫赤眼蜂500头)。

03包:采购新型飞蛾诱捕器及二化螟诱芯参数。

1、新型飞蛾诱捕器参数:

1.1、倒置漏斗形(倒置开放式),顶端圆弧形。

1.2、外壳尺寸,高度32±0.1cm,外径16±0.1cm,内径14.8±0.1cm;漏斗,高度19.8±0.1cm,下口内径14.5±0.1cm,进虫口内径2±0.1cm。

1.3、诱芯柄长:12.8±0.1cm。

1.4、材料:塑料制品,白色。

1.5、整体净重≥290g/个。

1.5、诱捕器拉伸强度,31.2MPa; 诱捕器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4.8KJ/m2。

1.7、带诱捕器支架,高1.2米;

1.8、诱捕器一侧带3组圆形环口,外径2.4 ± 0.1cm, 厚度 0.2 ±0.02cm,便于与立杆连接、固定。

二化螟诱芯参数:

1.1、外形尺寸(mm):长度80±5,外包塑管直径2.0±0.2,内径1.5±0.2,壁厚0.25±0.05;凝胶内芯直径1.5±0.2。

1.2、诱芯结构和材料:固体PVC凝胶诱芯,由凝胶内芯和外包PVC塑胶管组成,凝胶内芯为高分子胶体缓释材料。剂型:挥散芯。

1.3、活性组份:活性组份0.61% ;其中顺-11-十六碳烯醛占活性组分含量81.8±5%。

1.4、诱芯持效期:通常在田间自然气温下持效期4个月,每亩1套。

1.5、保质期:-15~-5℃度保存期限2年。

2.采购智能迷向释放器参数

2.1设备功能(作用机制):性信息素交配干扰。

2.2靶标害虫:二化螟。

2.3信息素化合物释放的时间参数:用户可以自己设置喷射程序。可以结合性诱智能测报系统的诱蛾昼夜节律,通过遥控器设置喷射的起始时间、喷射间隔时间和结束时间,喷射间隔时间可以在1—99分钟之间任意设置。

2.4释放量:每次喷射量≥5微升。

2.5供电系统:采用太阳能锂电池供电。

2.6设备侧面有固定卡扣,根据作物生长可调节高度。

2.7田间建议使用量:每3—5亩设置1个交配干扰释放器。

2.8田间持效期:≥4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兼投不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中“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商、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所投包要求,01包:①农药需具备该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农药产品“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产品企业标准证。②项目采用的无人机,应具备国家级相关行业权威机构认证;或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或者获得知识产权(著作权)授权;

02包:无人机应具备国家级相关行业权威机构认证;或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或者获得知识产权(著作权)授权;

03包:有效的营业执照

已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7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可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永红街1组5幢10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联系方式:155*****269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 话:155*****269

(桓仁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桓仁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6月7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桓仁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

预算金额:970,000.00元(01包42万元,02包34万元,03包21万元)

最高限价:01包:采购稻瘟病药剂无人机防治

服务面积:2.1万亩次,单价:20元/亩,最高限价******元;

02包:采购赤眼蜂无人机防治

服务面积:1.7万亩次,单价:20元/亩,最高限价******元;

03包:采购新型飞蛾诱捕器及诱芯、智能迷向释放器

采购新型飞蛾诱捕器3000套,40元/套,二化螟智能迷向释放器500套,180元/套,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01包:①药剂成分:三环?己唑醇悬浮剂;②剂型:悬浮剂 ;③规格:≥1000毫升/袋、瓶;三环唑含量≥24%;己唑醇含量 ≥ 6%;④登记作物及防治对象:水稻,稻瘟病;

⑤用药量:60克/亩;⑥数量:1260公斤;⑦毒性:低毒。

02包:①1.7万亩次赤眼蜂及可降解放蜂器,每亩次总放蜂量为*****头,其中稻螟赤眼蜂*****头、螟黄赤眼蜂3000头、松毛虫赤眼蜂5000头。

② 投放到田间后的质量符合《植保无人机释放赤眼蜂防治水稻二化螟螟技术规程》(DB 21/T 3532-2021)相关质量等级一级要求,配套使用可降解放蜂器,每亩放蜂二次(时间相差约5-7天),每亩次至少五个放蜂器,每个放蜂器出蜂量不少于2500头(其中稻螟赤眼蜂1700头、螟黄赤眼蜂300头、松毛虫赤眼蜂500头)。

03包:采购新型飞蛾诱捕器及二化螟诱芯参数。

1、新型飞蛾诱捕器参数:

1.1、倒置漏斗形(倒置开放式),顶端圆弧形。

1.2、外壳尺寸,高度32±0.1cm,外径16±0.1cm,内径14.8±0.1cm;漏斗,高度19.8±0.1cm,下口内径14.5±0.1cm,进虫口内径2±0.1cm。

1.3、诱芯柄长:12.8±0.1cm。

1.4、材料:塑料制品,白色。

1.5、整体净重≥290g/个。

1.5、诱捕器拉伸强度,31.2MPa; 诱捕器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4.8KJ/m2。

1.7、带诱捕器支架,高1.2米;

1.8、诱捕器一侧带3组圆形环口,外径2.4 ± 0.1cm, 厚度 0.2 ±0.02cm,便于与立杆连接、固定。

二化螟诱芯参数:

1.1、外形尺寸(mm):长度80±5,外包塑管直径2.0±0.2,内径1.5±0.2,壁厚0.25±0.05;凝胶内芯直径1.5±0.2。

1.2、诱芯结构和材料:固体PVC凝胶诱芯,由凝胶内芯和外包PVC塑胶管组成,凝胶内芯为高分子胶体缓释材料。剂型:挥散芯。

1.3、活性组份:活性组份0.61% ;其中顺-11-十六碳烯醛占活性组分含量81.8±5%。

1.4、诱芯持效期:通常在田间自然气温下持效期4个月,每亩1套。

1.5、保质期:-15~-5℃度保存期限2年。

2.采购智能迷向释放器参数

2.1设备功能(作用机制):性信息素交配干扰。

2.2靶标害虫:二化螟。

2.3信息素化合物释放的时间参数:用户可以自己设置喷射程序。可以结合性诱智能测报系统的诱蛾昼夜节律,通过遥控器设置喷射的起始时间、喷射间隔时间和结束时间,喷射间隔时间可以在1—99分钟之间任意设置。

2.4释放量:每次喷射量≥5微升。

2.5供电系统:采用太阳能锂电池供电。

2.6设备侧面有固定卡扣,根据作物生长可调节高度。

2.7田间建议使用量:每3—5亩设置1个交配干扰释放器。

2.8田间持效期:≥4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兼投不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中“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商、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所投包要求,01包:①农药需具备该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农药产品“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产品企业标准证。②项目采用的无人机,应具备国家级相关行业权威机构认证;或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或者获得知识产权(著作权)授权;

02包:无人机应具备国家级相关行业权威机构认证;或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或者获得知识产权(著作权)授权;

03包:有效的营业执照

已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7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可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永红街1组5幢10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联系方式:155*****269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 话:155*****269

标签: 防灾减灾 农作物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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