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公告
寻人公告
依据《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2014年10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6号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我局在审核辖区内军队离休干部卢高庆病故一次性抚恤金申报材料时发现,申领人未能按照规定与卢高庆档案资料内记载的子女卢萍进行协商,经了解,申领人一直找寻卢萍未果。为做好卢高庆病故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规范行政程序的正当性,特向全社会发布寻人公告:
卢萍基本情况
根据史料“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58年度沪中民上字第924号民事判决书”记载:卢萍为卢高庆与原配偶陆明的生女,出生日期、联系方式、居住场所等个人信息均不详。
请卢萍本人或知其下落者见到此公告,务必于2024年7月10日前与南通市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拥军褒扬科联系,联系人许建峰,电话0513-********;逾期后,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南通市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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