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682破44号南通际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4苏0682破44号南通际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明学山的申请,于2024 年 4 月 23 日裁 定受理对南通际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年 5 月 9 日指 定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为南通际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南通际业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前向南通际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 人(地址:南通市
崇川区工农南路 156 号鑫乾国际广场A2 401室;联系 人:周晓燕,联系电话:159*****525 )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
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 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的程序行使权利。南通际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南通际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16 时 00 分在如皋市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包括现场召开、
线上召开以及书面召开等,具体以会前通知为准。依法申报债权的债 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
其他组织 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 师事务
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具体以附件为准。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