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自然告字〔2024〕11号
灌自然告字〔2024〕11号
灌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灌自然告字〔2024〕11号
经灌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灌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灌阳县2023-1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3-11号 | 宗地面积 | 2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灌阳县文市镇联合村241国道旁 |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容积率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地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18 | 出让年限 | 40年 | |
投资强度 | 竞买保证金 | 50万元 | 宗地出让状态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25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的整数倍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31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1日11时00分 | |||
备注 | 挂牌出让地块的容积率以公告为准,其他规划指标以灌自然资规管字〔2023〕11号文为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零售商业加油、加气的公司及企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须在灌阳县成立相应的公司、企业;(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 本次挂牌设定底价,竞买人的应价必须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增价规则的,方可视为成交,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31日8时至2024年6月7日12时到灌阳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我局授权灌阳县土地储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六、本次揭牌会地址和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和五楼北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2号开标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灌阳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王亚萍 联系电话:158*****067
灌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1日
标签: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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