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官厅镇薛庄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官厅镇薛庄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官厅镇薛庄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官厅镇薛庄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标段已由关于对《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官厅镇薛庄村)文旅产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变更官厅镇薛庄村有关项目》的批复以原审批发{2023}230号、原审批发{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及国铁集团帮扶资金及原州区人民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官厅镇薛庄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固原市官厅镇薛庄村。建筑内容包括:

1.新建电瓶车、自行车场站、管理用房;

2.乡村振兴产业设施-公共建筑;

3.乡村旅游产业设施建设-乡村文化广场。

2.2建设地点:固原市官厅镇薛庄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招标项目施工共计两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原州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官厅镇薛庄村)文旅产业项目二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3 08:00至2024-05-17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

联系人:代学明

电话:180*****42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西门357号营业房

联系人:王桂兰

电话:152*****553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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